我震惊的看向对面原告席上的陈江昊,他可真敢开口,我现在每月工资3000,他要2500,合着让我养他全家啊!
上一世他每月往家打1500,只够他妈的医药费和家里的日常基础开销,我还得每天晚上接一些手工活贴补家用。
而这一世我们离婚时他一分抚养费也没给,我为了和他彻底断绝来往,也没有计较。
他现在敢狮子大开口,看来我还是太弱了,依然让他觉得好欺负。
「不劳你操心,孩子我照顾的很好,她马上就要上幼儿园了。倒是你,家里两个人要照顾,也没有经济来源,孩子跟着你才是受苦。」
「再说孩子从一出生都是我在带,你们家嫌弃她是女孩,对孩子不理不睬,你凭什么和我争抚养权?真有脸啊!」
陈江昊狡辩说他下班后经常带孩子,可当我问:「孩子的生日是哪天?」
他支支吾吾半天说了几个日期都是错的。
我问他孩子对什么过敏?说的也和我提供的医院检查报告上的不一致。
我的律师厉声质问道:「经常带孩子的人,对孩子的基本情况都不了解,请问原告拿什么保证照顾好孩子?」
陈江昊一副吃瘪的样子,「是,我以前照顾孩子的时间不多,可那是因为我在工作啊!如果孩子跟我,我以后肯定会好好照顾她的。」
我的律师反驳,「工作忙不是逃避家庭责任的借口,你之前甩手掌柜式的所作所为,已经证实你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,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,你都不适合拥有抚养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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