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除夕夜,赵府热闹极了。
下人们难得空下来,又谈论起今日刚死的乐伎。
“啧啧啧,老爷养的那群恶犬,已经饿了小半月了。”
“那小倌被丢进去的时候,满身是血。”
“一刻不到,那群恶犬便将那小倌吃得干干净净。”
“还是那看狗的有些良心,好歹抢了两块骨头回来。”
“不然等到那个白眼狼良心发现,连哭坟的地方都没有。”
“别说了,小姐回来了。”
很快,一道黑影闪进小姐的院中,低沉的声音响起。
“这孩子是那小倌的?”
小姐佯装生气。
“若不是我灵机一动,今日死的,就是我与腹中孩儿了。”
那人笑声爽朗。
“哈哈,那本王倒是得去谢谢他。”
小姐也跟着笑。
“那你赶紧去吧,别在这儿缠着我。你再慢点,估计连骨头都不剩了。”
那人不再答话。
很快,房间中只剩下两人呼吸交缠的声音。
见此情状,我迅速离开。
不多时,小姐的丫鬟果然寻来。
我再次来到小姐院中,拿出今日新制的骨笛,吹奏起来。
清冷的笛声传出,正好盖过房间中暧昧的声音。
这是我与小姐的默契。
不多时,小姐轻拢衣裳,将我唤进里屋。
“今日用的是何乐器?”
榻上之人问到。
“是骨笛。”
我低头回答。
“挺别致的,赏。”
那人说完,小姐立即将银两递给我。
“赏你的。你就好好拿着。”
我不再推脱,只接过银两便退出房间。
背对两人,我的眼神很快变得冰冷。
这一千两,不是什么赏钱。
而是用来买阿哥的命的。
“你放心,死一个乐伎而已,没人会在乎。”
“他就这一个妹妹,如今也是乐伎,还能如何?”
“若她不识趣,本王有的是手段,让她生不如死。”
两人的话,如钝刀在我心头来回切割。
不过很快,看向那王府独有的荷包,我却嘴角噙笑。
阿哥,妹妹没用,今日不能为你手刃仇人。
你且等等。
有朝一日,我定要让他们自食恶果,悔不当初。
2
第二日清晨,小姐的院中传来吵闹声。
原来,是老爷要她尽快打掉孩子,准备嫁给齐王。
小姐不愿,说什么也不肯喝下汤药。
老爷正准备动手,我奋力冲到小姐面前。
巴掌落在我的脸上,药碗碎了一地。
奈何老爷的力气实在太大,我倒在地上。
碎片刺进我的眼中,登时血流如注。
老爷还想冲上前去,教训小姐。
门外却传来通传的声音。
“老爷不好了,齐王薨逝了。”
这下好了,老爷再也顾不上我们,匆匆进了宫。
接下来的几日,老爷整日将自己关在书房,不见任何人。
直到管家呈上我与秦王私通的证据,他才打开门缝。
幽幽说了句,“把她捆了,给那人送去吧。”
至此,我成了秦王府上的侍妾。
我被抬进秦王府的这日,小姐也被偷偷接来。
而我,也等同于是换了个地方伺候他们。
“她那脸,还有那眼睛,怕是毁了。”
“不过,她也是个蠢的,如此拼命救下你。”
“看来,是真把你肚子里的这个,当作是她哥哥的种了。”
“她怎么敢想的!”
“罢了,罢了。正好,利用她,我好找个机会将你接进府中。”
很快,两人的交谈声越来越小。
最后,完全被笛声掩盖。
纱布下的伤口还在不断渗着血。
我吹奏着骨笛,丝毫感受不到痛意。
比起阿哥的死,我这点痛,又算得了什么呢?
3
听着这骨笛声,恍惚间,我好像又回到了五年前。
那时爹娘和阿哥,都还活着。
当初,父亲发觉我听觉异于常人,又擅音律。
便将我送到友人门下,潜心钻研音律。
谁能想到,再次见面,便是父亲被人诬陷,获罪问斩。
满府八十余口,只剩下我和阿哥。
原本我与阿哥也活不了的。
是父亲的友人,冒着被杀头的风险,才将我和阿哥换下,偷偷送到教坊。
机缘巧合之下,我们又凭借乐伎的身份入了赵府。
此后,父亲的友人再没了消息。
原本以为,我们兄妹二人,能够凭借一身技艺,安稳度日。
可我们,终究是贱籍。
这一点才华,又算得了什么呢?
斗不过权势,更斗不过命运。
五年后,小姐就那么随手一指。
我的阿哥就没了性命。
老爷哪里知道,小姐将一切栽赃给阿哥,只是为了掩盖自己早就被秦王沾染的事实。
小姐知晓,老爷耗费半生心血,追随的,是齐王。
所以,秦王作为齐王唯一的竞争对手,自然也就成为老爷的宿敌。
如今,小姐还不敢将一切公之于众。
多可笑。
几个人的明争暗斗,死的,却是我的阿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