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在辩什么东西?我问你,你在辩什么东西?
他也是相当有国际官司经验的律师了,之前也见过奇葩。
但,这种辩诉方式,他还是第一次见到。
关键是,他虽然表面上绝对不能认同对方的观点。
但是,他内心深处,竟然觉得,对方说的还蛮有道理的。
如果将对方的品牌名字理解成所谓的中药材的名字,然后再将这个logo理解成所谓的乒乓球拍。
好像,也没什么毛病。
似乎这样一理解,对方的品牌和logo和他们的阿美莉卡运动明星侨丹,毫无关联了!
对方只准备了两张图片。
而自己,准备了上千页的诉讼材料。
在这一刻,汤姆杰森似乎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小丑。
不对!
这不对!
对方明明就是侵权了!
“不对!这是诡辩!你们的logo明明就是麦克尔侨丹的动作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