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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儿子进去了,这个污点会带在身上一辈子啊!以后在股东会上很难以服众,到时候我们两个创立下来的公司就要拱手让人,你真的忍心吗?”

想让我去劝瘫痪女孩的母亲,我才不去。

陆瑾宇做了错事,总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
还好意思提公司是我和他两个人创立的,我都离婚拍拍屁股走人了,还有什么不舍得?

陆淮知道我是铁了心的不理他,竟然威胁我,

“你不来,我就不会出现在民政局现场。”

我回,“不来,那就起诉呗。只不过,陆总你,不怕有个这样子没出息的儿子事情暴露吗?”

他慌了,“那孩子跟你。”

“我不要。”

“我也不要。”

如今,陆瑾宇已经成年,不存在抚养权归属争议‌‌。

他可自主选择与我和陆淮一方同住,父母不得强迫。

按照陆瑾宇的逻辑来看,他一定是选择和陆淮一起居住的。"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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