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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们激动坏了,纷纷跑来。

林宝初突然就忙起来了,分仙草、洗勺子,还要安抚没吃到的人,手忙脚乱的。

“哟,这东西冰冰凉的,吃一口舒服得紧啊。”

“是啊是啊,不仅凉,还甜,又甜又软,太好吃了!”

“这黑乎乎的东西看着不咋样,吃起来简直是仙品,小夫人,这是盛京城最新出的吃食吗?”

嗯……林宝初很想说不是,但貌似‘盛京城’这三个字能带动销量。

她便不否认,也不承认。

转移话题道:“各位,要是觉得好吃,请回家拿碗来买,野兔肉也请大家自备碗具。”

“快,回家拿碗去。”

大人一声令下,孩子们就一窝蜂散开,各自奔回家拿碗去了。

留下大人们守着这个小摊子,聊起往事来。

“刘家的,你们被流放多久了?朝廷可说你们几时能回去?”

“十几年了,时间长到连我记不清多久了,至于归期……”

那人笑着摇了摇头,在他眼中已看不到任何回去的期望,看来是认命了。

其他人又何尝不是这样?

能保住一命,流放至此就该庆幸了,何敢谈归期。

林宝初听他们聊天,心中再次感慨:丰耕县县城里,果然九成都是曾经辉煌过的被流放之人。

分辨不出他们,是因为他们来得太久了,早已融入这里。

就像沈戟。

他也早已变成一个山野糙汉的模样,高、瘦,背脊宽阔。

常年的风吹日晒,将他的皮肤晒成偏黝黑的古铜色,若不是他底子好,长得帅,一双瑞凤眼天生含情。

否则早就普化,变成普通人了。

“爹,碗。”

孩子们抱着碗回来,双手捧着,眼中充满希冀的光芒。

“好。”男人从身上掏出银钱来,将碗递给林宝初,“小夫人,来一碗仙草冻。”

“我来一碗兔肉吧,大旱两年,馋得不行了,今儿就阔卓吃一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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