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…… 不记得了。”她茫然地摇头,雨水混着血水从发梢滴落。
就这样,他把这个失忆的女人带回了家。
三十平米的老破小,挤着他们两个人。
墙皮剥落,水管漏水,冬天要盖三床被子才能取暖。
可就是在这个最贫穷的地方,却滋生出了最纯粹的爱。
他们相依为命,自此成了彼此的唯一。
她会在他加班时蹲在楼下等三小时,只为等他回家;
会在他胃疼得直冒冷汗时,整夜不睡地给他揉肚子;
会瞒着他一天打五份工,就为给他买一条他看了三次都没舍得买的昂贵皮带。
唯一让他吃不消的,是她每晚都要缠着他恩爱。
他红着脸求饶,她就咬着他的耳垂低笑:“老公,太爱你了才会这样。”
最相爱的那年,她甚至拉着他去纹身店,在锁骨处纹上了他的名字。
纹身师问她怕不怕疼,她却看着他笑:“疼才好啊,这样才不会忘了最爱的人。”
他以为他们会永远这样幸福下去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