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招摇入市,拿起我衣柜里的高定裙子的后一秒。
尖刀精准的扎进她的肩胛骨。
我拽着她的头发,「你也知道,血沾多了,再多沾点也无妨。」
我捅了林瓷十八刀,刀刀不致命。
她倒在血泊里嚷嚷着我要我给她偿命。
可许家在港城手眼通天。
到最后,落在我身上的也只有「正当防卫。」
沈衿在原告席看着我昂首挺胸的走出去时,就是这副表情。
双眼血红,紧攥着指骨在我面前跪下。
「……对不起。」
他是我父亲的养子。
从十岁开始就跟着我的这个疯子,充当缰绳。
无数次,丢掉我手中的刀,抢走我包里的子弹。
所有背叛过我的人,在我手里只有一个下场,死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