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:30晚餐(同午餐)。
18:30 - 21:30自由时间(可使用收音机,或完成未尽事项)。
22:00就寝。
在“指定任务”和“阅读”旁边打了星号,后面用小字备注:“根据情况另行安排”。
表格下方,还有几条“补充规定”:
1. 未经允许,不得离开房间。
2. 未经允许,不得与看守以外人员交谈。
3. 个人卫生每日须保持,衣物勤换洗。
4. 遇身体不适或其他特殊情况,需立即通过指定方式(指那部手机)报告。
5. 遵守作息,不得无故拖延或提前。
这简直像一份监狱守则,或者精神病院的看护日程。
精确到分钟,将她一天的时间切割、填满,不容许有任何自主的空白和意外。
李道松又递过来另一张纸,是空白的表格,标题是《物品需求申请单》。
上面需要填写日期、所需物品名称、数量、用途(简要),最后是“申请人签字”和“批准人签字”两栏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