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恣把包袱放在角落,走过去,往砚台里加了两小勺清水,素手握住一块清雅竹节墨慢磨起来。
江鹤安靠在黄梨花圈椅椅背上,身姿懒散,耐心地看着她,十指纤细莹白,恰如一块水色极好的羊脂玉。
半晌,墨磨好了,沈恣把墨搁下,说道:“公子,好了。”
江鹤安睨了一眼,“嗯,不错。倒是没浪费这块好墨。”
他伸手在豆青釉加彩的笔筒里选了一支玉制的羊毫笔来,倒是与她肌肤的颜色相似。
他握住笔的末端,把羊毫那端伸向她的腰带处,就在沈恣不知他意欲何为,想向后退一步时,手腕突感冰凉,他用笔抬起了她的手腕。
“你这手生得很是不错。”江鹤安好似在瞧什么物什般,眼里没有欣赏之意,却满是幽暗欲色。
沈恣心内惴惴,“公子......”
毛笔从她手腕移开,慢慢向前游走,笔上的柔软羊毛一点点抚摸着她的肌肤,舔舐她的手心,痒酥酥的,沈恣不由得轻轻颤了颤。
就在她忍不住要抽回手时,笔端轻轻打了下她的食指。
“去净手。”江鹤安道。
沈恣这才发现自己指尖沾染了些墨汁。
她松下一大口气,顺从地应了声是,去洗了手。
等她回来时,角落里的包袱已经不在了,它出现在了红木书桌上,而他手上正拿着她的命脉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