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《骗婚生子?我逆天改命废你王权》是知名作者“金小蟾”的作品之一,内容围绕主角吴千寻傅峥展开。全文精彩片段:京城,清宁胡同。乔苑内,一步一景,尽是别出心裁与婉约,与边关小院的粗犷和朴素不同。吴千寻坐在踞于小丘之上的半亭内,黛色飞檐翘角如鸟翼轻展,檐下悬着几盏红灯笼,在深木色的亭架间添了一抹鲜活的暖意。但吴千寻的眼底只有冷意,她扫了眼匾额上“半亭”二字。空荡荡的匾额下挂着一只女鬼,正对着她露出一个充满恶意的笑容。吴千寻一个多余的眼神也没有给它:这种货色也敢在她面前找死。傅峥让她住在这煞院是故意,还是巧合?...
《骗婚生子?我逆天改命废你王权》精彩片段
京城,清宁胡同。
乔苑内,一步一景,尽是别出心裁与婉约,与边关小院的粗犷和朴素不同。
吴千寻坐在踞于小丘之上的半亭内,黛色飞檐翘角如鸟翼轻展,檐下悬着几盏红灯笼,在深木色的亭架间添了一抹鲜活的暖意。
但
吴千寻的眼底只有冷意,她扫了眼匾额上“半亭”二字。
空荡荡的匾额下挂着一只女鬼,正对着她露出一个充满恶意的笑容。
吴千寻一个多余的眼神也没有给它:这种货色也敢在她面前找死。
傅峥让她住在这煞院是故意,还是巧合?
是他的主意,还是他王府王妃王静娴的主意?
吴千寻面无表情,周身散发出的冷意让那女鬼都哆嗦一下。
吴千寻从小生活在边关,跟着师父学习道门,卜算、看相、**、武功、镇阴邪都深得师父真传。
但在四年前,她的这身本事忽然被封印,都使不出来。
师父说她有一劫,留下一锦囊就外出云游。
她独自守在边关小镇她们的家,靠着赤脚大夫的本事继续生活。
不久后,她外出行医,救回一个将死的军士,将他从鬼门关拉回。
他醒来后失忆,只认她一人,他非她不娶,承诺此生只爱她一人,她以为两情相悦不外乎如此。
后来,他们成婚,她给他取名阿郎,他唤她阿寻,他们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天宝。
靠她赤脚大夫的本事养活三个人,虽然辛苦,但也幸福。
吴千寻不由地想,如果日子一直这样下去,她就算封印一辈子不**也没关系。
等师父回来,她要向师父介绍她的丈夫、儿子~
但万万没想到,三个月前的一天,她的封印松动一丁点儿,道门本事突然恢复一点点!
她还没来得及高兴,她就算到她的好日子原来都是一场骗局!!
她的丈夫阿郎不是普通军士,是手握京畿三万精锐靖远军,掌控全国一半边关驻防兵**靖远王——
傅峥。
他的王府有一位贵妻,是天下第一簪缨望族琅琊王氏的嫡次女,王静娴。
她将被
傅峥和王静娴的势力纠缠、折磨,而她的儿子吴天宝更是个贪图富贵出卖亲**白眼狼,最终,她会被这几人害得身死道消的下场!!!
吴千寻的心口如被巨石压住,呼吸不过来。
靖远王府、琅琊王氏,她一个边关赤脚大夫拿什么跟他们斗?
她猛地想起师父外出前留下的锦囊。
阿寻,若是遇到过不了的劫难,就打开锦囊
师父说的劫,是这个死劫吧?
吴千寻连忙打开锦囊,上面写着:生机在京城,身份贵重,与你有缘,被你所救。
被她所救?那就是她的病人?
因为师父说的模棱两可,
吴千寻只好用刚恢复一点点的卜算本事,盘腿掐算,她的生机确实在京城,至于是谁,凭她仅恢复一丢丢的本事,还算不出。
总之,去京城结交权贵总是没错的,只有增长势力,才有机会和那两人抗衡!
所以,当靖远王府的人找到
傅峥,
傅峥记忆恢复要带他们母子回京城的时候。
吴千寻没有任何异议。
他把她安排在王府外的乔苑,不给她名分。
她也无所谓。
今天是
傅峥把吴天宝领回王府的第三天,天宝在那边住得乐不思蜀,全然忘了她这个阿娘。
因为早已预见未来,知道这个儿子养废了,
吴千寻早就过了那个伤心劲儿。
她突然起身,直接抓向匾额下女鬼的脖子!
她看着纤细单薄,可掐着女鬼的那只手,却像铁钳一样,猛地收紧。
“叽!”
刺耳的尖叫声在耳边响起,凄厉、惊恐,但又很快戛然而止。
吴千寻双手滚烫,揉吧揉吧,那女鬼只剩一团漆黑的阴气,还有一点黄光。
世人不能沾的阴气,在她的净化之后,做成零嘴——阴气蜜饯。
她先天纯阳道体,是阴邪万物的天然熔炉。
阴气蜜饯能帮她维持日常道力,吃一颗道力就增强。
在边关很少有这种不长眼的鬼怪来招惹她,哪怕这四年她的道门能力被封印,但它们听到她的名字,就躲得远远的!
害得她已经好几年没吃到零嘴了。
“变蛋味的......”
吴千寻露出一抹嫌弃,她最不爱吃变蛋了。
这种口味的鬼,是那种背信弃义之鬼,也是她最讨厌的人。
她忍着吞下后,看向那道点黄光,暖**的,看着很是舒服。
“什么东西?”
刚才她看那女鬼就觉得奇怪,平白让她有些馋,看来是它了。
既然不知道,那就吃吃好了,看上去挺好吃的样子!
吴千寻伸手抓住,没有丝毫犹豫,直接塞进嘴里。
嗯~竟然是蜜桃味的~
吴千寻平生第一次吃到这个口味的零嘴,心情愉悦的同时,她最近四年因封印带来的头痛心悸得到了一丝丝缓解!
“阿娘,我回来啦!”
下面传来一道稚嫩的童音,吸引了
吴千寻的注意,低头看去。
吴天宝小小一个人儿,包子一样的脸,圆圆的,肉肉的,跟去侯府前一样,额前留着三缕头发,其余剃光,但穿的不再是一身洗得泛白的靛蓝粗布短衫、磨得鞋边起毛的粗布单鞋,而是一身新衣。
月白杭绸交领小短褂,腰间坠着白玉平安扣,脚上是绣着虎头的软面绸缎单鞋。
穿上锦衣,往日吴天宝身上边关野小子的莽撞气也看不出了。
“阿娘,你看,这是母亲亲手给我做的新衣!”
吴天宝摩挲着身上光滑的锦料,满心欢喜。
比起阿娘缝缝补补的粗布衣裳,还是侯府的母亲出手阔绰,而且母亲她穿着华丽,阿娘衣着寒酸粗鄙......
“母亲?”
吴千寻心中冷笑,才去三天,就叫陌生女人母亲了?
吴千寻看向吴天宝的眼神又冷了三分。
吴天宝不曾察觉
吴千寻的眼神,只欢喜地介绍道:“是啊,阿娘,就是阿耶在王府的王妃,我叫你阿娘,那我就叫她母亲,你们都是阿耶的夫人!
阿娘,你摸摸,你闻闻,母亲今早亲自为我洗脸,抹了香膏~
母亲还给了我好多玩具,你看,都是鎏金做的,可好看了,这是马,这是大雁......”
吴天宝边说,边叫带回来的丫鬟们将箱子都打开,展示给
吴千寻看。
两箱精致价值不菲的玩意儿,一旁的四个丫鬟眼底都露出羡慕的眼神来。
傅峥视线一直黏在
吴千寻身上,她和在边关时一样,穿着洗得发白的灰蓝色粗布窄袖长衫,乌黑的青丝只用一根木簪束起,没有珠翠金饰,偏瘦的鹅蛋脸上,凤眼细长。
她衣着朴素,心地纯净,容貌极美。
他和她在一起时,总能感到安定。
他见她并未露出笑意,柔声道:“阿寻,你永远是天宝的生母,谁也不会抢走你的位置。”
他说罢,就牵住她的手,反复摩挲,最后放到唇下轻轻一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