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续看书

初春,是杨柳风加上一点薄雨,绒绒扑在面上,我的触感似乎往往年都要敏锐,甚至能顷刻察觉出一瞬间落在脸上的不只有雨水,可能还有黏糊糊的鸟屎。

果然,我一睁开眼看见的就是一只绿油油的鸟屁股,那是沈云椒养的鹦鹉,名叫金刚,它见我睁眼了,立即学着沈云椒的语调大叫,“猪醒了,猪醒了!”

要不是沈云椒来得快,今天中午的加餐就是孜然鹦鹉串串。

沈云椒摁住了薅鸟毛的我,他看上去瘦,力气却很大,我刚装了小半个月的义肢根本不是他的对手,他很聪明,深谙打蛇打七寸的道理,一上来就拿捏住我的假手腕,把我整个人拎了起来,吓得我赶紧求饶,“好汉息怒,好汉息怒!”

我不是真怕他,只是怕他把我好不容易装牢靠的右胳膊给拽掉,这义肢平平无奇,却价值百两,几乎花光了我的半生积蓄,现如今我浑身上下穷的只剩下五个铜板,可买不起第二回,而且我爱我的右手,实在不想用左手吃饭了。

他偏不撒开,还变本加厉地把我提溜了二里地,“我不是好汉,你才是好汉,断手断脚还不知道好好休养,跑出来淋雨,你那钢铁义肢就不怕生锈?精力这么旺盛,一点也不像个死过一回的人。”

他要是这么说话,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接。

因为我真的是死过,而且死的特别惨,死无全尸,右臂、右腿都不见了。

要不是沈云椒出手,还给我装义肢,别说打鸟,我的坟头草都该比人高了。

一年前的春天,我躺在护城河边奄奄一息,求救数次也无人理会。春栖城时疫汹涌,路过的人都以为我是染了病的,所以没人愿意施以援手,哪怕是给一口水呢。

我还记得那种感受,也不是多么疼,只是感觉很渴很冷,脑袋里像是有千万条虫钻来钻去,大半个身子都是木的,也没有瞧见什么书上写的人生走马灯,只想快点结束煎熬,立刻就死去。

直到沈云椒驾车路过,把我捡走。

或许是在尸堆里待了太久,又或者我伤到了脑子,再醒过来,记忆变得像片儿汤一样零零碎碎的,我记不起在春栖城中到底发生了什么,只记得我违抗圣旨,逃了当朝堂堂瑞安王的大婚,被全城通缉,但通缉画像特别丑,和我长得一点都不像,所以我逃得很成功,绝没有被人抓住。

但我是哪来的本事躲过层层排查逃出深宫,为何去了春栖城,又为何会躺在尸堆里,却一点印象都没有。

我的头又开始疼了,这也是老毛病了,金刚在半空盘旋,“猪头,猪头,猪头……”

我跳起来去揍它,被沈云椒一把按住,他在我脑门上扎银针,又空出一只手来捏我的后脖颈,头痛立即缓解大半,但意识也跟着成了一团浆糊,彻底搅不动了。

沈云椒说着老生常谈的话,“该想起来的时候,自然会想起来,你要是非要硬想,别怪我没提醒你可能会爆血管而死。”

哇,那种画面还是算了吧。

做人得有良心,虽然对外我死透了,可是我死成那副惨样多半是人为的,可见我虽然是个矬人,我那仇家应该一点也不矬。要是被仇家知道我不仅没死,还活得很滋润,后果定然不堪设想。

我问沈云椒,“有仇家要弄死我,而且,我还是个通缉犯……你不害怕吗?”

熏风花雨里,沈云椒拿清亮的眼睛将我一望,我就知道自己又说了蠢话,他撸狗一样摸了摸.我的头,“你那通缉令,只赏银五十两,你晓得如今的物价伐,一颗猪头都要五十两。何况,你我现在是在岭南……”他没说后半句,我也听得懂他的弦外之音。

岭南距长安千里之遥,山高皇帝远,地方官也懒得把精力放在一个长安城的罪犯身上,加上去年我就“死”了,通缉令也渐渐撤干净了。能认出我的、且真心想抓我的,也只剩下长安城那些被我拂了面子的贵族子弟们,可他们根本不会来的。

这里可是岭南,蛮荒之地。吃不着珍馐美味,耗子比猫还大,瘴气毒虫数不胜数,除了流放的罪囚,鸟都不稀罕拉屎。

是真的难熬,我这般皮糙肉厚好养活的,跟着沈云椒住到岭南之后都面有菜色了。

“万一……我说万一,要是我真被抓到,那你怎么也得判个藏匿钦犯,虽不至于砍头,但后半辈子就不愁吃牢饭了。”

我问沈云椒,“你知不知道,长安城的牢饭里还有鸡腿呢。”

沈云椒看我的眼神已经从看一头猪,变成了看一群猪,但他已经懒得跟我扯皮了。

因为,真的是没人抓我,带鸡腿的牢饭更是想都不要想。

我和沈云椒是半年前搬来岭南的,也不是为了躲避朝廷追捕,只因为岭南是我和沈云椒的老家。

他的身份比我岭南渔女的名头要好听的多,他是个巫医,避居深山,精通药理,不只看病还驱邪问卦,诊金齁贵,山民穷得叮当响,都不愿意来找他,所以他的生意也不怎么好,导致大家一起穷困潦倒。

但我也不敢置喙,毕竟他是我的救命恩人,从救我这件事上来看,他是个绝无仅有的好人,哦,简直是个圣人。

到今日,我已然能熟练操纵义肢,可以手脚灵活地欺负金刚,虽然被沈云椒抓住会后果惨烈。

“猪头……”

“嗯?”我应声之后才想起来反击,“你才猪头呢,我有名有姓的,叫陈斐。”

陈斐,不是陈阿细。

我念叨起这个新名字,才深切地感受到我是真的“重生”了。

可我没想到,这份平静很快就要被打破。

——

那是一个阳光普照的春日,沈云椒大发慈悲,驾着驴车载我去平乐镇赶集,说是要买点肉给我打打牙祭。

我想肉想了不知有多久,不然也不会天天去欺负金刚,多少有点想把金刚烤了吃的念头。所以听沈云椒说我能去集上买肉吃,我恨不能立即腋下生出翅膀直接飞到镇上,结果路坑坑洼洼,驴走路都崴脚,来回驾车足足要一天,中途稍稍耽搁,就可能还得在镇上过夜。

平乐镇是岭南最富足的小镇,盛产龙眼、蜜瓜,腊鸡腊鱼,腊五花更是岭南最靓,配上滋味醇厚的岭园酒,简直神仙也不换,我每隔一刻都要擦擦口水。

可惜快抵达平乐镇的时候,天公不作美,下起绵延春雨,直淅淅沥沥下到天黑,我们只能暂退到破庙里避雨,沈云椒一边啃发潮的干饼子,一边拽文,“夜雨连绵,积水如潭。”

我不接话,我只想吃肉。

岭南的倒春寒虽然不算刺骨寒凉,但夜雨之后,足以叫人两股打颤。

我哆嗦着根本睡不着,干瞪着眼数雨点子,熬到后半夜雨停,人已经冻麻了,朦胧中沈云椒猫着腰出去了一趟,变戏法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抱来一捆干柴火,围成个火堆,噼里啪啦就觉得暖和不少,我很快就眼皮打架面见周公去了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火堆,后来我甚至还有些热。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我睁开眼,才知道发热的缘由:沈云椒只穿着单薄的夹袍蹲在角落,临出门前穿在他身上的厚重毛领毳衣,此时正裹在我身上。

沈云椒的形象忽然就古怪起来,在此之前,虽然他救了我,我也只觉得他是出于大爱,甚至可能是慧眼识才,知道我私藏了小金库能报答他,因为他总给我一种“奸猾的世外高人”的感觉,但这一刻,我忽然觉得,他或许是别有所图。

图什么呢?这又难倒了我。

我没钱、没背景,还是个通缉犯,唯一能看的也就那么一丢丢姿色。

常言道英雄难过美人关。

我一时间竟有醍醐灌顶的感觉。

沈云椒或许……中意我。

如果他中意我,怎么不直说呢,可他不仅不说,还老是喊我猪头。

有人会喊自己心上人猪头吗?

更何况,沈云椒长得多好看呐,娶我不如买个镜子。

他站起来,我立即又阖眼装睡,只感觉沈云椒的手替我掖了掖鬓发,随后身上一轻,他把毳衣拿走了。

凉意立即钻到我身上。

沈云椒已经开始喊我,“别装了,我刚才看见你睁眼了。”

他的神态一如既往的散漫,坦荡地望着我,倒显得我猥琐了。

沈云椒看透了我,“我对你,是乐于助残的君子之风,你别多想。”

好的。

——

到集市上已经是翌日晌午,天依旧阴着小半边,沈云椒掐指拈算说一会打西南边会来一阵暴雨,时间紧迫,不能再随着我在人家摊位上挨个试吃了,得赶快把东西买齐了,我俩兵分两头,他去零散摊位上收购土药材,我必然是去买馋了很久的肉。

我拎着兔腿和猪臀肉左右比较哪个更划算的时候,远远的有个很瘦的男人正面朝我走来。

不是岭南边陲小民的打扮,很中原,也很道士,长衫素袖,黑白相间的像长腿仙鹤。

我当时只以为是眼花了,毕竟他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呢?于是我便泰然自若地付了钱,目不斜视地离开肉摊,拨开人群往沈云椒的方位走。

仙鹤在身后喊我。

“陈阿细……”

这名字可真是恍如隔世。

更恍如隔世的是仙鹤的声音,仿佛字字都生了爪尖儿,挠人心肝。

一遍不够,还和尚念经一样来回絮叨。

“陈阿细,是你吗……”

我曾经是很爱他的,所以过去的一年,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有过不该有的期待,导致我总会梦见他。但每次梦里我都已经是个死人,他拿脚底板来踩我的脸,说“毒妇!死得好死得妙,死的呱呱叫”,次数多了,我就不想梦见他了。

梦也并非无据可依,毕竟以他尊贵的身份,如果想用脚底板踩我,我还得先洗干净脸才有资格。

他是高高在上的瑞安王,我只是个卖鱼的村姑,注定是无法平等共存的。

可惜,这么简单的道理当年我死活不明白,觉着人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,谁也不比谁金贵,图他好看就莽莽撞撞地托付了终身。凄凄惨惨死过一回才懂,我与他,是没有可能的。

我那时候想着,死了也好,死了也好,我就没有那些“我该如何证明我配得上他”的烦忧了。

天下的人也不会再来戳我脊梁骨,说我一个小草鸡想当凤凰。

可我自幼是个倒了血霉的,老天爷哪会如我愿呢?我死了也不肯放过我。

在我死后的第二年,岭南的小镇,我断了右手、跛着右腿,唯一完好的左手还带着刚摸过的生肉膻猩味儿,在旁人眼里,是个散发着猪骚味的跛子。

但元澈看我的眼神是如此深情,仿佛我是天仙下凡。



》》》继续看书《《《
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