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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多时,一辆洋车跑了过来。

“去三岔口。”

“得嘞,三岔口!您坐稳!眨眼就到!”

洋车夫的大脚像蒲扇,稳稳当当跑得飞快。他每日见的人多,什么人可慢些、什么人决不敢偷懒,他明镜一般。

车夫使了全力,跑得又快又稳。

刀哥并不在乎这些,只拧紧眉头盘算,全没注意到灯光不及之处,一片破烂的衣角随风轻摆。

……

三岔口正是黑市所在之地,破败的岔路口,街边摇摇欲坠房子只有流浪汉敢住。

这只有煤油灯和土制蜡烛在断墙残垣间投下摇晃的光晕,像乱坟岗上的鬼火。真正做买卖的是不吆喝的,或蹲或坐守在摊后,只等买主上门来,才会用气声介绍起那些不知来处的货品。

死气沉沉的地方,倒是极符合它的另一个名字——「鬼市」。

唯一有些人气的地方便是巷口的馄饨摊。老板每晚都会用板车拉来灶具和桌椅,赚那些赚到钱的卖主的钱。

他大约是整个三岔口最理直气壮的老板了,连巡逻队都不怕,至多在他们来收“规矩钱”时奉上几碗馄饨罢了。

馄饨摊上坐着两个眼角眉梢藏不住喜色的小伙。

他俩滋溜着热腾腾的馄饨汤,怎么都按捺不住喜气。

“等领了赏钱,我就去春香楼找弯儿姑娘。”一个终于忍不住,探过身小声对同伴分享自己的打算。

“没出息!”他撇了撇嘴,舔去嘴角的香菜叶,又朝身后黑黢黢的鬼市看了眼,“我是想好了,拿了钱,我也整个买卖干——你来不?我和粮店的小崔商量好了,他能拿到好东西!”

“干买卖?成天半夜在外边守着,冻死个人!”头摇成拨浪鼓,他像是现在就感觉到冷似的,又接连喝了两口馄饨汤,“太遭罪了,我可不干,我不比你灵,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刀哥,再混个好活,我就给弯儿赎身去。”

“你满脑子都是娘们儿!”

他俩互相朝对方翻白眼,而后唏哩呼噜地闷头喝馄饨,再不搭理对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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