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春,是杨柳风加上一点薄雨,绒绒扑在面上,我的触感似乎往往年都要敏锐,甚至能顷刻察觉出一瞬间落在脸上的不只有雨水,可能还有黏糊糊的鸟屎。
果然,我一睁开眼看见的就是一只绿油油的鸟屁股,那是沈云椒养的鹦鹉,名叫金刚,它见我睁眼了,立即学着沈云椒的语调大叫,“猪醒了,猪醒了!”
要不是沈云椒来得快,今天中午的加餐就是孜然鹦鹉串串。
沈云椒摁住了薅鸟毛的我,他看上去瘦,力气却很大,我刚装了小半个月的义肢根本不是他的对手,他很聪明,深谙打蛇打七寸的道理,一上来就拿捏住我的假手腕,把我整个人拎了起来,吓得我赶紧求饶,“好汉息怒,好汉息怒!”
我不是真怕他,只是怕他把我好不容易装牢靠的右胳膊给拽掉,这义肢平平无奇,却价值百两,几乎花光了我的半生积蓄,现如今我浑身上下穷的只剩下五个铜板,可买不起第二回,而且我爱我的右手,实在不想用左手吃饭了。
他偏不撒开,还变本加厉地把我提溜了二里地,“我不是好汉,你才是好汉,断手断脚还不知道好好休养,跑出来淋雨,你那钢铁义肢就不怕生锈?精力这么旺盛,一点也不像个死过一回的人。”
他要是这么说话,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接。
因为我真的是死过,而且死的特别惨,死无全尸,右臂、右腿都不见了。
要不是沈云椒出手,还给我装义肢,别说打鸟,我的坟头草都该比人高了。
一年前的春天,我躺在护城河边奄奄一息,求救数次也无人理会。春栖城时疫汹涌,路过的人都以为我是染了病的,所以没人愿意施以援手,哪怕是给一口水呢。
我还记得那种感受,也不是多么疼,只是感觉很渴很冷,脑袋里像是有千万条虫钻来钻去,大半个身子都是木的,也没有瞧见什么书上写的人生走马灯,只想快点结束煎熬,立刻就死去。
直到沈云椒驾车路过,把我捡走。
或许是在尸堆里待了太久,又或者我伤到了脑子,再醒过来,记忆变得像片儿汤一样零零碎碎的,我记不起在春栖城中到底发生了什么,只记得我违抗圣旨,逃了当朝堂堂瑞安王的大婚,被全城通缉,但通缉画像特别丑,和我长得一点都不像,所以我逃得很成功,绝没有被人抓住。
但我是哪来的本事躲过层层排查逃出深宫,为何去了春栖城,又为何会躺在尸堆里,却一点印象都没有。
我的头又开始疼了,这也是老毛病了,金刚在半空盘旋,“猪头,猪头,猪头……”
我跳起来去揍它,被沈云椒一把按住,他在我脑门上扎银针,又空出一只手来捏我的后脖颈,头痛立即缓解大半,但意识也跟着成了一团浆糊,彻底搅不动了。
沈云椒说着老生常谈的话,“该想起来的时候,自然会想起来,你要是非要硬想,别怪我没提醒你可能会爆血管而死。”
哇,那种画面还是算了吧。
做人得有良心,虽然对外我死透了,可是我死成那副惨样多半是人为的,可见我虽然是个矬人,我那仇家应该一点也不矬。要是被仇家知道我不仅没死,还活得很滋润,后果定然不堪设想。
我问沈云椒,“有仇家要弄死我,而且,我还是个通缉犯……你不害怕吗?”
熏风花雨里,沈云椒拿清亮的眼睛将我一望,我就知道自己又说了蠢话,他撸狗一样摸了摸.我的头,“你那通缉令,只赏银五十两,你晓得如今的物价伐,一颗猪头都要五十两。何况,你我现在是在岭南……”他没说后半句,我也听得懂他的弦外之音。
岭南距长安千里之遥,山高皇帝远,地方官也懒得把精力放在一个长安城的罪犯身上,加上去年我就“死”了,通缉令也渐渐撤干净了。能认出我的、且真心想抓我的,也只剩下长安城那些被我拂了面子的贵族子弟们,可他们根本不会来的。
这里可是岭南,蛮荒之地。吃不着珍馐美味,耗子比猫还大,瘴气毒虫数不胜数,除了流放的罪囚,鸟都不稀罕拉屎。
是真的难熬,我这般皮糙肉厚好养活的,跟着沈云椒住到岭南之后都面有菜色了。
“万一……我说万一,要是我真被抓到,那你怎么也得判个藏匿钦犯,虽不至于砍头,但后半辈子就不愁吃牢饭了。”
我问沈云椒,“你知不知道,长安城的牢饭里还有鸡腿呢。”
沈云椒看我的眼神已经从看一头猪,变成了看一群猪,但他已经懒得跟我扯皮了。
因为,真的是没人抓我,带鸡腿的牢饭更是想都不要想。
我和沈云椒是半年前搬来岭南的,也不是为了躲避朝廷追捕,只因为岭南是我和沈云椒的老家。
他的身份比我岭南渔女的名头要好听的多,他是个巫医,避居深山,精通药理,不只看病还驱邪问卦,诊金齁贵,山民穷得叮当响,都不愿意来找他,所以他的生意也不怎么好,导致大家一起穷困潦倒。
但我也不敢置喙,毕竟他是我的救命恩人,从救我这件事上来看,他是个绝无仅有的好人,哦,简直是个圣人。
到今日,我已然能熟练操纵义肢,可以手脚灵活地欺负金刚,虽然被沈云椒抓住会后果惨烈。
“猪头……”
“嗯?”我应声之后才想起来反击,“你才猪头呢,我有名有姓的,叫陈斐。”
陈斐,不是陈阿细。
我念叨起这个新名字,才深切地感受到我是真的“重生”了。
可我没想到,这份平静很快就要被打破。
——
那是一个阳光普照的春日,沈云椒大发慈悲,驾着驴车载我去平乐镇赶集,说是要买点肉给我打打牙祭。
我想肉想了不知有多久,不然也不会天天去欺负金刚,多少有点想把金刚烤了吃的念头。所以听沈云椒说我能去集上买肉吃,我恨不能立即腋下生出翅膀直接飞到镇上,结果路坑坑洼洼,驴走路都崴脚,来回驾车足足要一天,中途稍稍耽搁,就可能还得在镇上过夜。
平乐镇是岭南最富足的小镇,盛产龙眼、蜜瓜,腊鸡腊鱼,腊五花更是岭南最靓,配上滋味醇厚的岭园酒,简直神仙也不换,我每隔一刻都要擦擦口水。
可惜快抵达平乐镇的时候,天公不作美,下起绵延春雨,直淅淅沥沥下到天黑,我们只能暂退到破庙里避雨,沈云椒一边啃发潮的干饼子,一边拽文,“夜雨连绵,积水如潭。”
我不接话,我只想吃肉。
岭南的倒春寒虽然不算刺骨寒凉,但夜雨之后,足以叫人两股打颤。
我哆嗦着根本睡不着,干瞪着眼数雨点子,熬到后半夜雨停,人已经冻麻了,朦胧中沈云椒猫着腰出去了一趟,变戏法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抱来一捆干柴火,围成个火堆,噼里啪啦就觉得暖和不少,我很快就眼皮打架面见周公去了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火堆,后来我甚至还有些热。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我睁开眼,才知道发热的缘由:沈云椒只穿着单薄的夹袍蹲在角落,临出门前穿在他身上的厚重毛领毳衣,此时正裹在我身上。
沈云椒的形象忽然就古怪起来,在此之前,虽然他救了我,我也只觉得他是出于大爱,甚至可能是慧眼识才,知道我私藏了小金库能报答他,因为他总给我一种“奸猾的世外高人”的感觉,但这一刻,我忽然觉得,他或许是别有所图。
图什么呢?这又难倒了我。
我没钱、没背景,还是个通缉犯,唯一能看的也就那么一丢丢姿色。
常言道英雄难过美人关。
我一时间竟有醍醐灌顶的感觉。
沈云椒或许……中意我。
如果他中意我,怎么不直说呢,可他不仅不说,还老是喊我猪头。
有人会喊自己心上人猪头吗?
更何况,沈云椒长得多好看呐,娶我不如买个镜子。
他站起来,我立即又阖眼装睡,只感觉沈云椒的手替我掖了掖鬓发,随后身上一轻,他把毳衣拿走了。
凉意立即钻到我身上。
沈云椒已经开始喊我,“别装了,我刚才看见你睁眼了。”
他的神态一如既往的散漫,坦荡地望着我,倒显得我猥琐了。
沈云椒看透了我,“我对你,是乐于助残的君子之风,你别多想。”
好的。
——
到集市上已经是翌日晌午,天依旧阴着小半边,沈云椒掐指拈算说一会打西南边会来一阵暴雨,时间紧迫,不能再随着我在人家摊位上挨个试吃了,得赶快把东西买齐了,我俩兵分两头,他去零散摊位上收购土药材,我必然是去买馋了很久的肉。
我拎着兔腿和猪臀肉左右比较哪个更划算的时候,远远的有个很瘦的男人正面朝我走来。
不是岭南边陲小民的打扮,很中原,也很道士,长衫素袖,黑白相间的像长腿仙鹤。
我当时只以为是眼花了,毕竟他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呢?于是我便泰然自若地付了钱,目不斜视地离开肉摊,拨开人群往沈云椒的方位走。
仙鹤在身后喊我。
“陈阿细……”
这名字可真是恍如隔世。
更恍如隔世的是仙鹤的声音,仿佛字字都生了爪尖儿,挠人心肝。
一遍不够,还和尚念经一样来回絮叨。
“陈阿细,是你吗……”
我曾经是很爱他的,所以过去的一年,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有过不该有的期待,导致我总会梦见他。但每次梦里我都已经是个死人,他拿脚底板来踩我的脸,说“毒妇!死得好死得妙,死的呱呱叫”,次数多了,我就不想梦见他了。
梦也并非无据可依,毕竟以他尊贵的身份,如果想用脚底板踩我,我还得先洗干净脸才有资格。
他是高高在上的瑞安王,我只是个卖鱼的村姑,注定是无法平等共存的。
可惜,这么简单的道理当年我死活不明白,觉着人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,谁也不比谁金贵,图他好看就莽莽撞撞地托付了终身。凄凄惨惨死过一回才懂,我与他,是没有可能的。
我那时候想着,死了也好,死了也好,我就没有那些“我该如何证明我配得上他”的烦忧了。
天下的人也不会再来戳我脊梁骨,说我一个小草鸡想当凤凰。
可我自幼是个倒了血霉的,老天爷哪会如我愿呢?我死了也不肯放过我。
在我死后的第二年,岭南的小镇,我断了右手、跛着右腿,唯一完好的左手还带着刚摸过的生肉膻猩味儿,在旁人眼里,是个散发着猪骚味的跛子。
但元澈看我的眼神是如此深情,仿佛我是天仙下凡。
人生总会遇到一些十分尴尬的场面。
常年居于榜首的尴尬事件,要么是如厕完才发现茅房没纸,要么是洗浴时进错澡堂。
但再尴尬也不会死人,所以这两样加起来恐怕都比不上我如今的处境——假死后被前未婚夫撞见活蹦乱跳地……逛街?
这时候我才知道后悔,后悔改名换姓的时候,应该也顺道整个容的。
比起一年前,元澈瘦了很多,两腮凹进去,脸很白,加上一身素服,像是口耳相传的鬼故事里面的白无常。
离得近了,我才意识到他不是穿着道袍,而是丧服。
什么人离世,才能让瑞安王为其守丧。
但现在恐怕不是想这个的时候,因为他忽然变脸,甚至不等我开口说一句话,就一把锁住了我的喉咙,手劲之大几乎要把我的脑袋揪下来。
我用手上的腊肉砸他,但几乎没用。
恐惧之外,我更多的是无奈,本来以为曝尸荒野的死法已经够惨,没想到还会当街被前未婚夫给掐死。
我看不清元澈的脸,只感觉眼前黑一阵白一阵,恐怕是要死了,可下一瞬元澈就整个人抖了一下,我脸上一热,有黏糊糊的血点子溅上来,脖子上的禁锢随即跟着解开,我两腿发软,结结实实摔了个屁股墩儿。
元澈嘴角多了点艳红色,他竟然吐血了。
怎么回事,被掐的人是我,怎么反而是他吐血?
“你没……”我下意识就想表达关切,但一张嘴就喉咙发痛,让我迅速想起眼下的境况,他想弄死我,于是我迅速表明立场,把那句关心改成了,“你没病吧。”
他的脸更白了,轻飘飘看我一眼,那一眼仿佛有许多内容,但他很快就收回了视线,看向自己的手。他如今可太瘦了,像是一根干巴巴的枯竹,站的再稳也有种摇摇欲坠感,他嘴角向下,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,“陈阿细,你果然还活着。”
他朝我伸过手,但掌心朝下,并不是要扶我起来的意思,当然我也不愿再靠近他,他屈尊纡贵地蹲下来,这下我看出他伸手要做什么了,他想要摸.我的脸,我立即躲开。
“你究竟是谁?我要报官了!”
我不过是色厉内荏,王爷就是王爷,即便是穿丧服,衣领也是绣了蛟纹的,哪怕是最乡巴佬的山民也猜得出他是个王爷。
但我只能装傻。
他抿着嘴,这是个半信半疑的神态,他似乎是想通了什么,忽然道:“你不记得我了?”
他说的不是中原话,而是岭南语。
元澈上次说岭南语是什么时候呢?得是十年前了吧。
那时候他还不是瑞安王,只是个来岭南养病的病弱小皇子,我阿爹站在村口凑热闹,说帝王家就是无情吼,好生优秀的崽儿就这么舍了。
我虽然不是个脑筋活泛的,但也晓得养病一说纯粹是哄人的说辞,岭南湿冷,傻子才来此处养病,没病都能待出病来,是以,我一开始还挺同情元澈的。
那年元澈才九岁,却装腔作势端的跟三十好几一样,从不和同龄人去玩,天天闷在房间念书,但乡下实在不是个读圣贤书的好地方,一帮野孩子活像是戳了马蜂窝一样闹腾,元澈再端正,毕竟也是小孩,念不了两行就会转着眼珠偷看我们在玩什么,视线对上后他又旁若无人地躲开,若要喊他一起玩吧,他就板着脸装哑巴。
我以为那是中原皇子必要的做作,后来才知道,元澈装哑巴是因为他听不懂岭南话。
巧的是,我早逝的阿娘也是中原人,她活着的时候,总是用中原话和我交流的。
所以放眼整个小渔村,只我一个称得上合格的“双语人才”。
元澈的侍从寻到我,把我带去元澈房前。
我绕开花丛,敲响元澈的窗户,用中原话示好,说的第一句便是我叫陈阿细。
小小的元澈像瞅稀罕物一样瞅着我,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笑,他是个很谨慎的人,笑也很收敛,只有眼角弯了弯,眼睫一丛丛跟着带了弧度,他就那样笑着问我:“你也是中原人吗?”
那天之后,他屈尊纡贵和我一个村姑做朋友,虽然不常说,但也学会了岭南语。我与他一起在岭南捱过了八年。
世人都是怎么传的来着,他们只说,瑞安王迎娶贫贱女,贫贱女一心想飞上枝头变凤凰,他们哪里晓得,那八年来,我和元澈是如何相依为命捱过来的。
只是不曾想,我与他,只可同患难,不能共富贵。
——
元澈在看我,眼神来回变换,似乎在期待着某种特定的回应。
但我只是困惑。
他便也跟着染上困惑,再是两眼发直,开始发愣,等视线再转回来,柔情与眷恋迅速被沥干,忽然就整个‘陌生’起来,“你不是陈阿细?”
像是刚反应过来,一个死透的人,是不可能复生的。
可惜元澈嘴上说着我不可能是陈阿细,却并没有要放我走的架势,这让我有些担心他会不会就因为我长得像陈阿细,就把对陈阿细的怨气撒在我身上。
只是大街上因为我的脸撒撒怨气倒也无所谓了,总归是无冤无仇的,就怕撒怨气的时候发现我真的就是陈阿细本尊,才是入了龙潭虎穴。
横竖都是死,我斟酌着要不要跑一跑,元澈却忽然仰面瘫在了地上,紧跟着,他苍白瘦削的脸上多了个泥鞋印,我反应了好一会儿,才明白不是元澈行为古怪,而是沈云椒赶过来,踹了元澈一脚。
不偏不倚,踹在脸上。
我头一次发现,原来沈云椒这么有用,可被他踹的不是街边的阿猫阿狗,而是位高权重的瑞安王。
元澈还仰在地上,脸上的鞋印如此清晰,明显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,毕竟被人踹脸,对他这个小王爷来说是很新奇的体验。
沈云椒俨然地痞流氓,还要冲上去补几脚,被以大局为重的我拉住了,我趁机趴在他耳朵边说,“不要恋战,快跑啦,他是小王爷……”
他不知道怎么听的,脱口而出,“当然是小王八……”说完又觉得哪里不对劲。
好在他并不傻,终于反应过来,以我的性格,当街受了欺负还这么脓包实在不寻常,便又重新咂摸了一下那个称谓,立即反应过来被踹脸的那个不是什么王八,而是王爷。
叫我避讳的王爷就那一个,瑞安王元澈。
沈云椒脸色立即就变了,看来他也没想到会在岭南这种地界遇见,毕竟前段时间我俩还得意洋洋地说在岭南很自由,让长安城见鬼去吧。
“跑吧。”我提议。
沈云椒死猪不怕开水烫,顺势往地上一坐,“跑得了一时,跑不了一世,何况……”他眼睛一转,示意我瞧瞧周围。
四面八方涌来一群布衣侍从,争先恐后地簇拥起元澈,口中都是忠贞之言,“王爷王爷,属下救驾来迟!”我都不用看,就知道他们脸上都是要把我和沈云椒抽皮扒筋的表情。
我以为事情的结果会是沈云椒被当街暴打一顿,关起来吃牢饭,我被元澈“强抢民女”带回别苑做个洗脚丫头,像梦里那样被他报复性踩脸,直到踩得我长得不像陈阿细为止。
想想就生无可恋。
在我绝望之际,沈云椒却不仗义地忽然躺平,开始直接装死,我反应过来他的用意,已然晚了一步,再躺下就显得很刻意,一时间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,等着被人打。
布衣侍从的拳头马上要挨上我的脸,元澈张嘴了,“住手。”
那个拳头便虎虎生风地从我脸颊擦过去,带起一阵小旋风。
元澈缓缓站起身,没有看我,而是看向躺平的沈云椒,似乎是在思索这个青年是哪里冒出来的,现在又是在作甚。
我觉得这时候再不说话,就可能没机会了。
我说,“王爷别看了,他是装的,不信你踢一下……”
沈云椒立即动了动眼球。
元澈转过来看我,他的眼神已经和刚才不一样了,此刻他真的是在看一个村姑,“此事是本王挑起的……本王错伤了你,被报复也是情有可原,此事就算两清了。”
元澈这话说得十分恳切,简直是换了个魂儿。集市上瞧热闹的百姓全都跟着露出莫测的神情,和我一起目送元澈顶着一脸鞋印走了。
我听见人群中还有人惊叹,“京官就是不一样,肚量真大啊。”
远远地,元澈回了一下头,视线与我一撞又迅速弹开,我的不安愈加强烈起来。
等聚众围观的包围圈散开,沈云椒才有胆爬起来看我的脖子,装模作样地问:“他打你了?”
我却没心思管这个,“沈云椒,此地不宜久留,咱们得快跑。”
看元澈的反应,不会管我是不是陈阿细,只要我顶着陈阿细的脸,就足以勾起元澈的变态心理,进而把对陈阿细的火气都撒在我身上。尤其是今天沈云椒当街踹了他的脸,就算再怎么王爷肚里能撑船,但毕竟是个王爷,代表了皇家颜面,肯定不会就这么善了,指不定一会就钻出几个侍从把我俩抓走。
沈云椒却还在扒拉我,“他打了你哪里?他以前就打过你吗?”
我只可怜我那掉地上的腊肉,洗洗应该还能吃。
捡腊肉的时候我想着怎么跑路,改走小路?虽然近、但路况堪忧,小毛驴不晓得受不受得住,沈云椒却还在上个话题上不依不饶,“他竟然敢打你,我必须给你报仇。”
如此讲义气,好像刚才躺平装死的那个不是他。
人前怂成狗,人后横着走。
我可算是看清沈云椒的真面目了。
他的好意我心领了,但我只想安心回到小宅院吃肉,赶紧忘了元澈。
越怕什么越来什么,套好驴车,收拾好一切,元澈的侍卫军就把我们拦下,连人带驴一并抓走了。
霜月临江,水面如点缀着万千银烛。
画舫之中矗立的人,也披了一身月。
他着一袭绣着团花纹的银色斜襟长袍,团花纹是同色暗纹,白日瞧不出,只在月光下才显现,月夜着此衣,通身暗纹如银色天香簇拥,衬得人骨秀神清。
元澈曾说,这衣裳是他收到过最好的生辰礼。
我这人没什么特长,无才无德,也就在幼时学了点女红,但我天性懒散,平日里给邻里做些绣样都要喊累。
认识元澈之后我才变勤快,学书学礼学琴棋,却收效甚微、徒增笑柄就是了。
他十七岁那年,我随他回到长安,赶上他的生辰,他当时的身量已经和成年男子同高,面貌也越发秀美。生辰宴上,长安城叫得上名号的贵女郎君全都来了,送的贺礼尽是些我见都没见过的稀罕玩意儿。
搁到今天我也叫不出名儿来。
元澈却说,只要是我送的,便是一捧清风也是好的。
我却轻松不起来,那时候,我无暇分辨他甜言背后是否藏着真心,我只想也能送他个拿得出手的礼物,来向世人证明,我的爱虽无法华贵,却并不贫贱。
接下来便是取出我的所有积蓄,逛布行,挑雪缎,自己上手裁布制衣,做一套锦衣夜行的银袍,熬了多少天不记得了,只记得做好的时候夜已极深,连宫中的猫头鹰都要睡着了。
我捧着衣裳,想第一时间给元澈看,但又不舍得吵醒他,就顶替轮值的宫娥守在门边等他醒来,他心有灵犀一般开门迎我,笑看着我,那双眼里只有我。
他说那是他收到的最喜爱的生辰礼。
可是他却从不曾穿在身上。
那日生辰宴,贺礼堆得小山一样,我坐在小山后偷偷看他,他和那些贵女郎君相谈甚欢,身上穿的是林家女郎送的如意纹金丝圆领襕袍。
——
“嘭……”
我被人推了一把,手里的河灯落到河面,漾起一圈一圈的波纹,我才想起来现在不是追忆往昔的时候,我要做的是搞清楚如今的境况。
难道真的是我狭隘了,元澈把我和沈云椒抓来,不是要为难我,只是因为放河灯的人手不够,我俩只是普通的“壮丁”,他绝对没有公报私仇。
虽然沈云椒被安排去刷恭桶显得如此不合理,但我手上的活简直轻松的很。
在画船换上干净舒适的豆青色棉袍,还能喝到女使亲手煮驱寒姜茶,时不时还有年轻女郎塞给我糕饼吃,整个人都舒适温暖。
今夜元澈要放河灯送逝者,整个平乐镇的百姓都被拽了过来,人人都领了一盏河灯,以寄托哀思。
白日里我就好奇,是什么人过世了,让元澈憔悴成如今这样,甚至亲自服丧。
先帝薨逝已有四载,长公主那些长辈也都身体康健,新一茬的王爷公主最大也才二十出头,绝不可能薨,薨也不会薨在岭南。
我实在想不出这人是谁。
人的攀比心也很不合时宜,我想起去年我死后,消息传到长安城,元澈连个白蜡烛都没舍得点。故而,好奇心越发滋长,我倒要瞧瞧是谁值一整面江的河灯。
如今这来放河灯的百姓,哪个是真来放灯的,不过都是想瞧瞧长安城的王爷是如何模样。
“怎么犯呆犯个没完了。”我右肩又被人推了一把,推我的人眉毛瞬间拧在了一处,姣好的圆脸快要拉成长脸,恨铁不成钢道:“没看见都在等你么。”
我眼见她鬓间的珠花都气歪了,不知怎的,她越气我就越想逗她,我就开始装听不懂中原话,直把她气得抬手要拽我头发。
“莹娘,平日的礼数都忘了?”幸好我俩中间还有个容长脸的婆婆斡旋,莹娘再看不惯我,也只能无能狂怒。
细说来,这个婆婆是个熟人。
四年前,我跟着元澈回了长安城。
初到第一年,元澈还未得封号,虽然是皇弟,却没什么话语权,我更是什么都不懂,时常被人瞧不起,衣食住行统统和宫娥一样形制,自然也没什么资格去接触贵人,直到元澈办十七岁生辰宴,我才第一次等上大雅之堂。也是那个时候,我见到了董嬷嬷。
但我与她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会面,顶多算是我混在人堆里偷看她。
所以我拿不准她是不是像元澈一样认出我,或将我和陈阿细扯上关系。
彼时,先帝薨逝未有一年,新帝、也就是元澈的二哥元脩,登基也不足一年,所以生辰宴从简,饶是从简,也是平常百姓家难以想象的华贵。
琉璃杯、翡翠碗,衣香鬓影,觥筹交错,煞是热闹。
只端坐于主位的太妃,也就是元澈的亲娘陆太妃脸上却尽是无聊,一会的功夫已经哈欠连连,甚至毫不避讳地表现出来。
那时候我是不懂的,还以为陆太妃是在摆脸子,后来才晓得是我想多了。
也是在宫里待了三年后,我才琢磨出个道理,这种皇室的宴会只是表面热闹,内里其实都是点灯熬油。宫中行事繁琐,来往宾客间不过寒暄敷衍,没有半点真情厚谊,歌舞升平不假,却是宫中数见不鲜的东西,想来对他们来说是只烦不奇了。
当时陪在太妃身侧的,便是此刻站在我眼前的容长脸婆婆,她自幼和太妃一起长大,宫中地位颇高,谁见了都要尊称一声董嬷嬷。
我看着董嬷嬷的脸,就又想起那日金碧辉煌的宫殿之上陆太妃百无聊赖的脸,似乎这世间的一切都了无意趣,就连元澈这个八年未见的儿子,对她来说也可有可无。元澈从岭南被接回后第一时间去见母妃,陆太妃却称身体抱恙干脆没见。
现下脱离出来一想,元澈和她很像,不只是那张脸,最如出一辙的是骨子里的清冷孤傲,任世间富贵流淌,也难得他们母子轻飘飘一眼。
董嬷嬷冲着我笑,“女郎瞧着面善,往后定会有福报的。”
她的手很热,热乎乎地搓着我的手背,让我想起我早逝的阿娘,她又摸了摸.我的头,“女郎叫什么名?”
我想了想,被元澈盯上,迟早都要被查出来的,这也没什么不可说的,“陈斐,”我想了想,用夹生的中原话补充,装作我是个中原话新手,“上非下文,斐。”
董嬷嬷带着笑,“这名字好,一听就是腹有诗书的女郎。”
我也咧开嘴乐,旁人夸赞我,无论是客套还是真心,都是值得高兴的。
莹娘插了一句嘴,“嬷嬷您这话要笑掉人大牙,这就是胸无点墨的村姑,中原话都说不利索。”
董嬷嬷却还是拉着我的手,“夜长的很,河灯的活计不急,女郎的中原话虽生疏,却听不出口音,想来是有天分的。”
我哪敢接话。
她却转了话头,“女郎可知,那游船中的人是谁?”这种问话怪暧昧的。
我反应过来了,我就说今夜不是来做什么劳力,元澈就是盯上我了,这是要董嬷嬷用宫里那套来说服我主动留下?
我装作面皮薄的模样捂住了脸,“民女不识,但那定然是位贵人。”
莹娘看不惯我这副做作的样子,“呸!不要脸,怎么让你一个跛子捡了便宜,真不明白殿下看上你哪里!”
董嬷嬷瞥了一眼莹娘,莹娘一样毫不退让,“怎么了,我说错了吗?”
这个莹娘应该不是个普通的宫娥,而是个有身份的,但也不是宫中的贵女,不然怎么也是我曾打过照面的。
不过管她是谁,和我都无甚关系。我得想想怎么和元澈撇清关系,眼下最好用的莫过于我已经名花有主了。她若问是谁,我便拉出沈云椒来挡挡。
谁知道董嬷嬷不按常理出牌,她半点不将我的话放在心上,只轻轻叹息,“女郎还年轻,做事冲动些,如今这世道,女子安身立命还是要靠男儿,好物不坚牢,你们说的真心大多不固,今日浓情蜜意,明日可能就反目。不如为自己选个好走的路,游船中的郎君并非一般的贵人,等女郎了解了解,再做决定不迟。”
我宁愿在大街上要饭,也不要跟元澈走。
董嬷嬷没再说别的,但她脸上的笑让人觉得她已经胜券在握,她催促我,“今夜长的很,女郎先不想别的,将河灯放好吧。”
莹娘弯腰抱起一串河灯,咕哝了一句,“殿下造如此大的阵仗,这位岭南远亲也可以安息了。”
忙活了半个白天,这是第一回听见有关逝者的言语。
逝者是元澈的远亲。
岭南有皇亲?
我一头雾水地转身去拿河灯,但没走两步,眼泪便从眼窝渗出来,身体先于脑子反应过来。
萍娘,是萍娘死了。